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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去年一年,北京市淨增機動車達到81萬輛,超過香港的車輛總數。截至今日,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484.2萬輛,距離500萬大關僅一步之遙。
車輛密度大,使用頻率高,發生事故後,又執著地等待警察,種種用車習慣使得北京『致堵』力量遠遠大於『治堵』努力。近期,北京市交管局將再度高調推行『小事故自行處理』,以減輕道路壓力。交管部門透露,目前正在研究新的處置方式:凡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堅決不挪車並造成了嚴重擁堵的,可由交警當場滯留車輛。這將給司機帶來遠比『200元罰款』大得多的威懾力。
謀利益現場扯皮為了不吃虧
許多事故糾紛背後,並非只是分不清責任。除了『雙方事故』理賠過程非常麻煩之外,還有大量或明或暗的其他經濟利益。
人保財險北京分公司龔立偉先生說,有的司機在路上被別的車碰了,即使對方承擔全責,也不願意挪車。『「雙方事故」走保險程序,比單方事故麻煩。有的司機會在事故現場直接要求對方賠一筆交通費,出租司機還會要求賠償份錢。如果全責方不滿足要求,有的無責方就堅決不挪車,寧肯等交警前來處理。』龔先生講,凡全責方給了錢的,事後他們各自報單方事故。車主皆大歡喜,只是保險公司可能要承受一定損失。
據了解,現在很多司機只上了交強險,而交強險對事故車的賠償最高額度為2000元,有的事故損失明顯超過2000元,又沒有商業車損險的司機非常容易在現場扯皮,以圖減小損失。這也是『小事故不挪車』的重要原因。業內人士認為,如果交強險的理賠額度能有所提高,可能會產生一定積極影響。
舊觀念有事故先想找警察
去年在全部需要『自行處理』的事故當中,僅有三成左右是真正由雙方協商解決。另有約四成左右需要等候民警到場,並在民警主持下,『自行』協商。而其餘部分還是要靠民警開具『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單』。根據交管局指揮中心的統計,高峰時期,環路上的事故每耽擱一分鍾,會造成一公裡的擁堵。每起事故處理時間以平均10分鍾計算,恢復由此造成的擁堵,至少需要30分鍾。交管局新聞辦主任張景春說:『現在很多司機在路上見縫就鑽,頻繁並線,最容易釀成剮蹭事故。這種現象的根源是,北京進入汽車社會的過程太快,交通參與者道德意識方面的准備遠遠不足,把以前騎自行車的風格全用在了開車上。一旦出了事故,按照以前早就形成的觀念「出了事找警察」,潛意識中就不願意「快處」,也不相信「快處」。』
新舉措今後不挪車可能被扣車
據一線交警介紹,對『不挪車造成擁堵』的司機進行處罰非常困難,處罰率非常低。即使處罰,對司機的影響也極為有限。交管部門表示,如果想用重罰形成威懾力,就必須要修改《道交法》的相關條文,這在短期內並不現實。但警方現行的事故處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在事故責任無法區分時,允許交警滯留車輛。警方目前正在據此征求法律界的意見,爭取據此出臺新的規定,對應當自行處理的事故中堅決不挪車的司機,暫時滯留車輛,以促使司機在交通高峰期自行解決交通糾紛。
『如果車子被扣,肯定會給司機帶來明顯不便。這種壓力肯定會大於罰款。當然扣車不是目的,我們只是希望能夠通過這種方式,加快老百姓自行快處的觀念轉變。』警方相關負責人說。
易誤解四種事故『難分責任』
交管局事故處劉建峰科長告訴記者,真正讓司機們難以分辨責任的其實只有4種。1、主輔路車在出入口相撞
易生誤解:輔路車主認為,主路車駛出時屬於並線,車身還未擺正,且駛出時應該減速,應承擔碰撞的全責。
實情:在主路出入口,發生碰撞由輔路車承擔全責。
2、無紅綠燈十字路口相撞
易生誤解:應當是同等責任。
實情:應當讓右側來車先行。
3、轉彎或掉頭車輛被直行車碰撞
易生誤解:『我都轉過來了,你撞了我的車尾,當然由你負全責。』
實情:左轉彎或掉頭車要避讓直行車。碰撞責任由前者承擔。
4、溜車
易生誤解:『我沒溜車,是你追尾!』
實情:由交警查看碰撞位置後纔能確定。如判定是溜車,前車承擔全責。記者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