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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一外來無業人員在豫園商城以購買黃金飾品為名,搶奪試戴的金飾品後逃逸。警方立案偵查後,通過指紋比對鎖定犯罪嫌疑人,將其緝拿歸案。日前,黃浦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奪罪對其批捕。
33歲的石敬捌曾因搶奪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今年1月1日傍晚,他到豫園商城內一家金店,先以購買為名試戴金戒指,交還營業員後又稱要購買2萬元左右的金項鏈,分別試戴金項鏈和金手鏈各一條,並說3件首飾都要,請營業員核算價格。之後他趁營業員不備,戴著金項鏈和金手鏈轉身就逃,營業員一邊大聲呼叫一邊繞出櫃臺追。石敬捌慌不擇路撞到玻璃門上,聞聲追上前的保安揪住其衣領,但石掙脫後逃逸。
經估價鑒定,被搶奪的金項鏈和金手鏈分別重62.29克和70.58克,合計價值人民幣4.9萬餘元。
警方接報後立案偵查,將案發現場的指紋與公安指紋庫比對,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石敬捌。1月7日,石敬捌在暫住地被警方抓獲。據了解,銷贓得款3萬餘元已被其消費和還賭債用得所剩無幾。(黃檢 江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