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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春節期間,除了可以在家吃年夜飯、放炮竹的朋友們,還有很多人堅守在工作崗位上。按照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單位應該支付平常工資的三倍工資。這一規定執行情況如何,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雖然今天是大年初一,河南一家鄉鎮陶瓷廠工人侯智浩仍像平時一樣正常工作。因為訂單多,春節期間他和工友們都不能享受假期。提及春節加班能否發三倍工資時,侯智浩很不平和無奈,因為不僅今年春節,去年國慶、『五一』上班期間,老板一分錢的加班費都沒發。
侯智浩:下面的乾部私自能叫國家規定的制度給改掉,不給工人發,國家規定的假期不叫享受,應該給人家錢哩,國家規定的就是不執行,這幾年都是這樣子,『五一』、『十一』也是這樣兒。
雖說得不到應得的三倍工資,但很多人選擇的不是投訴維權而是沈默,侯智浩說出了自己的擔心和希望。
侯智浩:給領導提這(三倍工資)事,不解決不說,弄不好會炒俺的魷魚哩。我們希望市裡的勞動保障和監察部門能夠到企業裡來,經常檢查檢查,到車間一線來,了解一下真實情況。其實,俺要的不僅僅是加班費,俺要的是企業對俺工人勞動的尊重。
田女士:我們這,年三十到初七加班都是按全年調休來算的,不增加額外的加班費,只是年三十、初一、初二這三天如果你加班了,每人會在全年調休的基礎上再多發50塊錢。
在一家事業單位上班的趙先生春節加班能拿到兩倍工資,也挺有情緒。
趙先生:『五一』、『十一』、春節期間法定的假日都是按平常工資的兩倍左右發的,發不夠,咱也不好說啥。
采訪中記者發現,春節期間加班的勞動者大多都接受了單位的加班安排。但對於加班費如何支付,有明確說法和認識的人並不多。而用人單位即使給員工發加班費,也遠低於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