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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收到公安調查函: 『你已成為調查對象』
警方提醒:這是一種新騙局,大家別上當
天津北方網訊 『當事人王××,杭州市國稅局發票認證中心在年終發票認證中,發現較多無法認證的發票,且金額巨大。2010年4月份,接線人舉報,你即成為本隊調查對象。』
如果接到這樣一張調查函件,並且還加蓋了『杭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的公章,不管是誰,恐怕都會被驚出一身汗的。這大過年的,杭州某大型企業的老板王總就突然收到這一封信。難道是工作中確實出現了什麼疏漏?
王總仔細想想,身正不怕影子斜,他覺得這裡面多半有詐,就向警方報案。
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很快有了回應:這是一種新騙局。
警方表示,已經發現有不法分子借公安、稅務機關聯合開展打擊整治發票犯罪專項斗爭之機,假冒相關單位給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發函,稱他們涉嫌假發票犯罪已成為調查對象。一旦有人做出回復,他們就會繼續忽悠,用諸如『銀行資金須打進安全賬戶』或是『資金需要受到監管』等理由,誘騙受害人轉賬或是匯款。這樣的詐騙噱頭以前還不多見,具有較強的欺騙性。
警方特別做出預警:單位或個人接到類似詐騙函件,千萬別上當,可以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或直接撥打110報警。(通訊員 陳福 曹健偉 記者 柏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