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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三晚,記者在河北路的一家飯店門前遇到了剛剛走出飯店的王先生。滿面紅光的王先生顯然在吃飯的時候飲酒了,只見他從口袋裡拿出了汽車鑰匙,可一轉手卻將鑰匙遞給了身邊的兒子。『這過年聚會肯定要喝一點的,可不敢酒後開車,所以我們爺倆兒只有一個人喝酒,另一個人滴酒不沾纔能開車。』王先生自覺地坐到了副駕駛的位置上。還有的司機表示,過年本來是喜慶的時候,千萬別因為貪杯而給春節『添堵』。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現在很多有『本』的市民,特別是經常需要開車的司機都意識到酒後駕車的危害,聚會飲酒後,要麼找人代駕,要麼乾脆鎖車去乘出租。偶爾會有存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的司機也決不會成為『漏網之魚』。
大年初五是全國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集中統一行動日,當天,濱海新區的各交警大隊都增派警力上路,在各個點位進行酒駕治理。據漢沽交警河西大隊李隊長介紹,整治酒駕行動日當天共查處2名酒駕司機,並沒有出現醉酒駕車的情況,這要比去年少太多了。
交警新港路大隊的張警官也告訴記者,在春節期間兩次查酒中,他們都沒有『收獲』。『這是我們願意看到的,但如果還有司機缺乏安全意識,堅持酒後駕車,我們也決不姑息。』張警官說。(見習記者馬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