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持續三年多的『西安交大六教授舉報長江學者事件』近日有了最新處理結果。由於推薦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嚴重抄襲和經濟效益數據不實的問題,科技部公開撤銷了西安交大原教授、長江學者李連生獲得的2005年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
科技部的撤銷決定,無論是對於維護國家科技獎的公信與權威,還是遏制學術不端事件、淨化學術環境,都將起到積極作用。而通過剖析反思李連生學術造假暴露出的諸如學術鑒定和評獎機制的不健全,學術鑒定和評獎委員會獨立性、透明度缺失等制度因素,有助於認識問題癥結,找到對癥下藥的良方。
回溯整個事件,疑問仍在心頭:沒有6位老教授三年來堅持不懈的舉報,造假事件能公之於眾嗎?一份明顯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申報材料何以能夠通過評獎過程中的層層審核,屢獲大獎?誰又來切實負起責任,維護學術這方淨土?
這些問題需要思考,更需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來回應。在李連生學術造假事件中,本該發揮甄別、評價作用的評獎程序形同虛設,專家評委履職不力,讓摻了假的學術成果一路綠燈、屢獲大獎,直至騙取國家級科技獎項。其間心照不宣的彼此照顧、錯綜復雜的利益考量以及有意無意的縱容默許,讓造假者膽子越來越大。
治理學術造假,需要『零容忍』的堅決態度,更需要科學縝密、嚴格執行的一套制度。確保學術純潔,僅僅依靠利益方的自查、自糾、自律是不夠的。對造假的查處,終究要回歸到制度層面。只有堅持『零容忍』,斬斷造假背後的利益鏈條,鏟除學術腐敗的土壤,纔能從本源上讓學術造假變得不明智、不劃算乃至不可能。
這就要求學術鑒定及其評議機構,首先要建立一套客觀、公正、獨立的學術申報和評獎制度,減少其他因素對學術的乾擾;其次要在操作層面上建立公開透明的申報、審核程序,擴大公示范圍、延長公示期限,確保監督渠道多樣、暢通,對於被舉報的學術研究和申報調查要認真對待,公布調查結論,而對於造假者的處理則要在充分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從重從速,充分體現震懾效果,為廓清學術是非界限,樹立學術研究規范提供制度保證。新華社記者陳文廣
(新華社長沙2月1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