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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19:15,位於天津市河東區晨陽道陽光星期八小區的一部載客電梯發生火災,消防部門接警後立即調派兩個中隊的官兵趕往現場。因為該小區的防火通道上停滿了業主的汽車,使得包括一部消防雲梯車在內的9部消防車無法到達著火點位,只能將車停在小區外的道路上。
消防通道成『羊腸小路』
記者昨天19:30在陽光星期八小區外看到,消防車並排停在小區外的晨陽道上,火已被撲滅。由於小區內四五米寬的環形甬道雙側被業主停滿了汽車,只留出一條『羊腸小路』。一名自稱是物業公司人員的男子表示,物業公司曾多次告知小區業主,不能在作為防火通道的小區甬道雙側停車,而且物業公司還按照標准在非防火通道處施劃了一些停車泊位,但一到晚上,業主的車還是佔用消防通道隨意停放,整個小區裡就像一個無序的『停車場』,對此他們也很無奈。
三原因致消防通道被堵
記者采訪時發現,存在消防通道被佔用或被阻塞問題的,以老小區或停車泊位供應不足的小區為主。究其原因,首先是小區建成時間較早,當時沒有規劃到日後私家車停放的問題,以至於在小區現有空地基礎上開闢出來的停車位無法滿足居民需求。其次,消防通道是一個非常容易被忽視的配套設施,如果沒有火情發生,很少有人能注意到消防通道的作用,因此大家在停車時一般不考慮或不注意查看是否佔用了消防通道。最後,物業管理部門對於小區消防通道堵塞沒有執法權,不能處罰業主,只能靠口頭勸導,力度較弱。
禁佔消防通道,有法可依
根據最新修訂的《消防法》規定,小區發生火災,因消防通道被堵造成消防隊救火延誤,受損業主有權向物業單位索賠;共用消防設施『先天不足』,受損業主可向開發商索賠。因此,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消防通道的日常消防檢查和管理,並向小區居民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讓大家自覺不在消防通道處停車。同時,《消防法》規定,對故意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車輛通行的,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引發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還可追刑責。本報記者郭子斌實習生劉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