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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本報消費維權熱線接到多位消費者投訴,反映在超市購物遭遇價格欺詐,標簽價與結算價不一致。相關專家提醒消費者應養成核對賬單的習慣,各大超市應該誠信經營。
春節前,家樂福超市被曝光部分城市的門店存在價格欺詐現象,標簽價格與實際結算價格不一致,侵犯了消費者利益,被處以50萬元罰款。
2月5日,北辰區佳園裡消費者張女士投訴,她在樂天瑪特超市購物時發現賬單有問題,所購買的『深海鱈魚條』標價『每500克10.04元』,結算時卻顯示『每500克12.9元』。由於正值購物旺季,張女士費盡周折纔拿到賠償。
2月9日,家住華苑的趙女士投訴,她在人人樂超市購物時同樣發現了價格標簽問題。『健將薄棉淨色平角褲』在貨架上的標簽價格為19.9元,打出賬單卻為34.9元。在趙女士反映問題後,超市工作人員態度蠻橫,她等了1個小時纔拿到賠償。
昨天下午,記者在和平區一家大型超市觀察發現,很多消費者都在付款時核對賬單,不時有消費者發現問題,向收銀員提出疑問,更有不少消費者發現價格不符後選擇退貨。
據一位消費者介紹,春節期間他已遭遇了3起類似情況,商品分別為水杯、飲料和牙膏,雖然差額都不超過10元,但超市涉嫌價格方面的欺詐辜負了消費者的信賴,他也表示以後不會去存在問題的超市購物。
市消費者協會一位專家提醒消費者,購物時盡量牢記商品價格,結算時核對賬單,如果發現問題向物價部門反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各大超市誠信經營,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價格欺詐會傷及自己的信譽,最終被消費者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