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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鞏小姐:最近,我打算為自己購買一份保險,但對於保險受益人的選擇有些拿不定主意,也聽說有一些案例是因為填寫『受益人』不當而產生糾紛的,想請專家給些意見。
理財規劃師劉月彪:保險受益人分為『法定』和『指定』兩種。為避免糾紛,建議投保時受益人最好『指定』,因為填寫『法定』不僅可能在日後引發不必要的爭議,同時也給保險公司的理賠帶來麻煩。
那麼,指定受益人又該注意哪些問題呢?首先,要考慮誰是你最想保障的人,若被保險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則可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其次,指定要明確,切不可使用模糊的字眼,應該明確指出姓名、身份證號及與被保險人的關系,以免日後引起糾紛。受益人可以是多人,但應在保單上詳細寫明各受益人的受益順序和份額,否則視為所有受益人對保險金額享有同等的份額。最後,投保後,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情況發生了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辦理受益人變更手續。仍有類似疑問的讀者請撥打13902019999諮詢。(曹國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