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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前,巴南區賀同生、鄧維芳夫婦因與哥哥發生糾紛,將其打死。爲了照顧家庭,賀同生決定獨自頂罪。坐牢10年,賀同生收到一紙離婚判決書———原來,鄧維芳已與一山西男子結婚。
一怒之下,賀同生揭發了鄧維芳。隨後,鄧維芳因故意殺人罪和重婚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昨日,市檢察院一分院向記者透露了這起案子。
夫妻打死親哥老公獨自頂罪
1995年8月28日,家住巴南區跳石鎮思慄村的賀同生妻子鄧維芳發現地壩的包穀丟了,懷疑是大哥賀同忠偷的,鄧維芳與他爭吵起來,並扭打至賀同忠家。聞訊趕來的賀同生手持鐵鏟朝親大哥打去,鄧維芳也持扁擔朝賀同忠一陣亂打,賀同忠當場死亡。想到不到10歲的女兒需人照顧,夫妻商量後,決定由賀同生一人頂罪。隨即,賀同生先後潛逃至貴州、南川、浙江、福建等地打工,1999年5月,被公安機關捉獲。1999年10月14日,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賀同生、鄧維芳二人以故意殺人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當時,因鄧維芳正在哺乳期間,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被起訴後,鄧維芳乘機逃走。
同年11月29日,一分院重新對賀同生一人起訴。2000年3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同生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老公獄中坐牢老婆在外偷歡
2000年,賀同生入獄服刑。在外潛逃幾年,賀同生患了嚴重的支氣管炎,盼望和妻女團圓,他在監獄一直積極配合治療,努力改造。2009年10月30日,躺在渝都監獄醫院病牀上的賀同生從法官手裏接過了一紙離婚民事判決書,他這才知道,在他服刑期間,鄧維芳逃到山西,與當地人生下了一個男孩,女兒因無人照看,不知所終。
“我要見檢察官,我有話要說。”此時已60歲的賀同生,決定揭發前妻罪行。2009年11月6日,賀同生以追究鄧維芳故意殺人罪、重婚罪向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出申訴,一分院控申處的龔梅檢察官是賀同生申訴案件的承辦人,收到賀同生的申訴書後,她多次到監獄向賀同生瞭解案情,鼓勵賀同生振作起來,早日走出監獄,找到失蹤的女兒。針對賀同生所在村面臨的土地徵用賠償問題,龔梅還和同事到村委會、鄉政府瞭解政策,幫助他得到自己應有的權利。
2009年12月4日,一分院正式立案複查,認定被申訴人鄧維芳系賀同生的共犯,應受到法律的追究。2009年12月16日檢察機關正式給巴南區公安分局去函,要求對鄧維芳重新立案偵查。12月29日,公安機關將鄧維芳抓獲。2010年7月2日,經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訴,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鄧維芳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