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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汽車修理廠老板與修理工、保險公司定損員結伙,制造假交通事故12次,詐騙保險賠償金6萬餘元。日前,四名男子均被東麗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刑罰。
中年男子侯某、鄭某自2009年4月在本市東麗區無照經營一家汽車修理廠,郭某為該修理廠修理工。當月3日,侯某、鄭某用一輛長城吉普車與一輛馬自達6轎車制造一起假交通事故,致使雙方車輛受損,郭某在明知侯某與鄭某制造假交通事故欲詐騙保險公司理賠款的情況下,為其提供技術幫助。後侯某、鄭某從保險公司騙取雙方車輛損失賠償金共計1.7萬餘元。同年5月11日,侯、鄭二人又將事故車頤達轎車前部進行偽裝後,利用該車後補原始受損痕跡向保險公司謊報無肇事方車輛受損事故,郭某在明知侯、鄭二人制造假交通事故欲詐騙保險公司理賠款的情況下,再次為其提供技術幫助。後侯某與鄭某又從保險公司騙取保險賠償金4611元。此後的4個月間,三人又結伙采取假剮蹭等手段詐騙保險公司理賠款10次,詐騙金額計4.6萬餘元,其中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員房某參與作案7次。
2010年4月26日,被告人侯某、鄭某、郭某被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當月28日,房某被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歸案後在家屬的幫助下,侯某、鄭某、房某退還了全部贓款,現已發還被害單位。法院審理後,根據四被告人的犯罪情節、主觀惡性及悔罪表現,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侯某、鄭某各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5萬元;判處被告人房某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8600元;判處被告人郭某拘役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記者孫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