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了提高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生活水平,天津市自2011年1月起調整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工傷待遇。
一、調整范圍:2010年底前鑒定為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
二、調整標准: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80元,二級傷殘70元,三級傷殘60元,四級傷殘50元。
三、支付渠道: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通訊員崔憲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