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昨天獲悉,由於違規向公司控股股東提供自有資金、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資料等行為,證監會近日對三五九期貨公司以及相關責任人違反期貨法律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
經證監會查明,三五九期貨存在以下違法事實:違規向公司控股股東提供自有資金、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資料等行為。
證監會調查後顯示,因歷史上存在為控股股東提供資金等原因,截至2007年4月15日,三五九期貨向公司控股股東重慶成長實業有限公司提供自有資金餘額1410萬元。2007年11月26日,成長實業以現金歸還三五九期貨10萬元。但此後,三五九期貨分別於2007年11月29日、30日再次向成長實業提供自有資金160萬元、40萬元。上述資金劃轉由三五九期貨時任董事長袁擁農和實際履行財務審批職責的錢光炳審批同意。截至2009年6月30日,三五九期貨向成長實業提供資金餘額為1600萬元。2009年7月,在被證監會發現違規提供資金後,三五九期貨收回了成長實業佔用的全部資金。
此外,該期貨公司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資料行為更是惡劣,其中包括報送虛假銀行對賬單、利息清單、報送虛假財務報告、報送虛假風險監管報表等行為。
對於三五九期貨的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三五九期貨時任董事長袁擁農,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實際履行財務審批職責的錢光炳。為此,證監會責令三五九期貨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15萬元罰款;對袁擁農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錢光炳給予警告,並處以1萬元罰款。記者敖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