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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貫徹國辦發〔2011〕1號文件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突出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將農民工公寓、人纔公寓、乾部與教師周轉房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
山東省明確,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業職工中的住房困難群體,各地將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政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鼓勵和吸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將組織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
為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山東省級財政2011年安排住房保障獎補資金5億元,各級財政也將增加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投入。按照國家和山東省規定,住房公積金增值淨收益、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提取不低於10%的比例用於廉租住房保障,結餘部分可用於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政府直管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結餘資金,可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企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山東省提出,將擴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模,2011年全省計劃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32.04萬套(不含新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0.78萬戶),其中公共租賃住房7.4萬套、廉租住房1.2萬套、經濟適用住房8.6萬套、限價商品住房3.3萬套、棚戶區改造11.54萬戶。(記者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