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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月25日),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深圳市政協副主席、汕頭原市委書記黃志光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黃志光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本月23日,當日深圳市政協開展“迎大運、創全國文明城市標兵200天行動”的統一活動。
黃志光曾歷任汕頭市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2010年5月起,不再擔任汕頭市委書記一職,並於當年6月2日,在深圳市第五屆政協會議閉幕式上,當選爲深圳市政協副主席。
根據人民網提供的簡歷,將近57歲的黃志光是廣東汕尾人,17歲參加工作,從當時的深圳寶安縣的裝卸運輸公司、鹽田國防公路指揮部一名普通工人做起,19歲加入中國共產黨。
在黃志光49歲之前,他長期在深圳任職,最高曾任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2003年5月,49歲的黃志光調任汕頭,擔任汕頭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一個月後,任汕頭市委副書記、市長;2006年10月任汕頭市委書記;2007年1月任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黃志光還具有較高的學歷,他於廈門大學工商企業管理研究生班畢業,並獲高級經濟師職稱。(記者/趙楊通訊員/粵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