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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北京男子袁帥持信用卡瘋狂透支,用於吃喝玩樂,其父母發現後,多次要求銀行采取措施凍結兒子的信用卡,但銀行均未理會。袁帥一家終於『人財兩空』,其本人被海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並處罰金3萬元。然而,袁帥的家長認為,他們多次要求銀行采取措施,但均遭拒絕,因此銀行的做法也是造成其子袁帥惡意透支的原因之一。為此,他們要求二審改判袁帥無罪。
案情回放
透支無力償還被判刑
『我老伴兒去中級法院交材料去了,現在他正忙著袁帥二審的事。』袁帥的母親曲女士昨天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她說:『我和老伴兒現在都退休了,這兩年一家人就靠我的退休金和老伴兒做生意賺的錢生活。』自從袁帥辦了信用卡之後,她和老伴兒的日子甚至可以用『艱苦』兩字形容。
『袁帥從2008年春節前開始,先後在多家銀行辦了7張卡,從此之後就開始了瘋狂透支。這些錢都被他用來吃喝玩樂和購買物品。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我們不停地為袁帥還款、清零,而且幾乎「月月都找銀行,其中民生銀行去了四五次,要求對袁帥的透支行為采取措施」。但都被銀行告知:袁帥是持卡人,您沒權利提出這樣的要求。』2008年11月,他們給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的領導寫了信,要求給個說法。『我們先後給他還了4萬元。到被抓時,他還欠銀行4萬餘元未還。銀行對我們的要求置若罔聞,但孩子被抓起來後,銀行卻立即凍結了袁帥的銀行卡。』袁益中夫婦表示,銀行在此事件中存在嚴重問題,應承擔相應責任。現在,他們無法接受一審判決,在上訴請求中,他們要求改判袁帥無罪。
法院審理
原告行為構成詐騙罪
審理該案的法官表示,不可否認,各家銀行為謀取利潤,在發行信用卡、審核申請人資質和信用卡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但不能因為管理體制的漏洞就否定袁帥是犯罪。袁帥的年收入至多不過3萬元,但他最多時一個月就透支信用卡2萬餘元。在父母拒絕為自己還款後,經銀行多次催收均未歸還,並與銀行失去聯系,這足以證明袁帥是在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大量透支,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律師說法
家屬想凍結持卡人得授權
法官表示,銀行經過審核派發信用卡時,持卡人與銀行之間就已經成立了合同關系,銀行只有在征得持卡人的同意後,纔可以對信用卡采取注銷、暫停等措施。在袁帥沒有明確授權的情況下,銀行無權根據袁帥父親的要求,單方注銷信用卡。但本市律師宋曉毅表示,銀行在此案中是有責任的,該案說明銀行的工作是存在『漏洞』的。首先,銀行應對持卡人進行評估和風險提示。其次,作為合同一方的銀行,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
昨天記者與一家銀行的信用卡中心取得聯系,該中心的一位女士對記者說,申請信用卡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收入證明、工作證復印件。如果有房產和汽車,也要提供相應證明。信用卡中心經審查合格後,會給申請人發卡。當被問及『家屬是否可以要求凍結持卡人的信用卡』時,該工作人員表示,申請凍結信用卡必須持卡人親自出馬,家屬的要求一般不會被受理。而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應該由持卡人自己承擔。新報記者張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