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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2月26日電(記者岳德亮)今後五年,浙江省的最低工資標准將與人均GDP聯動增長,並穩步提高和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准。
記者26日從浙江省委、省政府聯合發出的一份通知中了解到,該省各級政府今後需統籌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等因素,科學制定最低工資標准。『十二五』(2011-2015年)期間,建立最低工資標准與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聯動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標准的增長幅度要明顯高於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處長鄭益群介紹,1994年以來,浙江連續11次調整提高了最低工資標准,最低月工資標准的最高檔從1994年的200元提高到目前的1100元,增長了450%,
『去年全省的最低工資水平居於全國各省區的首位,對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收入水平起到重要作用』。鄭益群說。
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查處企業利用計件工資和通過加班加點規避最低工資的行為,確保最低工資制度有效落實。
據了解,今年浙江省將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促進企業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工資較快合理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