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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孫子遭遇交通事故身亡,傷心的爺爺本應該通過合法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但他卻聚眾堵塞公路,抗拒有關行政部門的管理。2月20日,河南省息縣法院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李樹林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去年12月12日10時許,息縣城郊鄉農民李樹林的孫子在橫過公路時,不幸被一輛貨車當場軋死。隨即,李樹林組織家人和親屬把肇事車輛扣留,要求車主給予經濟賠償;同日下午至15日,他又在事故現場搭建靈棚,用農用拖拉機等車輛堵塞公路,不讓過往車輛正常通行,並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行為置之不理。同月16日上午,他還組織30多人,駕駛農用車,帶著橫幅、花圈等物品圍堵本縣交警大隊,對該隊的辦公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樹林的行為已經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但其認罪態度較好,又系初犯,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