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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頻道3月1日電(撰稿、攝影何偉)日前,和平區檢察院召開訴前考察幫教會,首次引入現場心理測試,有針對性地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開展心理關懷、幫助教育、矯治校正工作。
檢察官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教育
張某(男,16歲)等三人和王某某(男,16歲)等4人分別涉嫌搶劫罪和聚眾斗毆罪,和平區檢察院在審查該兩起案件時,發現涉案的上述七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時均不滿18歲、在學、系初犯;在訊問時,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悔罪,希望司法機關從輕處理;同時,犯罪嫌疑人家長積極向被害方進行經濟賠償,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均表示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同時,和平區檢察院通過調查查明,這七名失足少年平時表現尚好,無不良記錄,在案件中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較小。經檢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七名犯罪嫌疑人進行訴前考察,考察期為三個月。"訴前考察"是指: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對於符合規定條件的案件,設定考察期,待考察期滿後,再根據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訴前考察"是我院對失足未成年人進行關護、教育、幫助、挽救的一種新的嘗試,既保證了檢察機關擬作相對不訴的效果,又使被考察對象更易於回歸社會,重返正確的人生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