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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一時的美國北加州少女被綁架性侵18年的案件28日塵埃落定。實施綁架的一對夫婦首次向警方供認其犯罪事實,檢察官將對其各自追究440年和241年刑期。
1991年,居住在北加州安提亞克的菲利普•加瑞都和南希•加瑞都在南太浩湖綁架上學途中的11歲少女傑西•杜嘉德。加瑞都夫婦把傑西藏在家中後院,丈夫多次性侵犯小傑西,迫使她未成年便生下兩名女兒,外人皆不知曉。
2009年8月,加瑞都帶著傑西15歲和12歲的女兒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散發宗教宣傳品,因行為怪異被校警盤查,赫然發現加瑞都是一名性犯罪假釋犯,他早在1972年曾被控性侵犯一位14歲的女孩,1977年因綁架性侵一位女子被判刑50年,1988年假釋出獄。加瑞都夫婦綁架少女案由此見光,二人均被逮捕入獄,但否認其犯罪行為。菲利普•加瑞都甚至在法庭上表示將傑西及兩名女兒視為親人。
傑西與失散18年的生母重逢後,隨後提起訴訟,控告加州政府對重罪假釋犯忽略及監管不力,導致加瑞都綁架幼女,並性侵使其懷孕產女,身心和情感受到極大傷害。2010年7月1日,加州眾議院以62票對零票,參議院以30票對1票通過了與杜嘉德此案的和解,賠償其2000萬美元。
加瑞都夫婦多次在開庭時否認加害傑西。2月28日,他們的律師向媒體表示,二人上月在調查人員詢問時首次承認其犯罪行為,他們的律師也表示不再為其做無罪辯護。檢察官控告加瑞都夫婦的罪名多達26項,菲利普•加瑞都有望獲刑440年,南希•加瑞都24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