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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頻道3月1日電(記者周潤健)擅自終止郵政服務、私拆郵件、故意延誤投遞郵件……在天津,從3月1日起,快遞企業若再發生以上這些行為將被處罰。
1日起正式施行的《天津市郵政業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有以下行為:私拆、隱匿、盜竊郵件,撕揭郵票,貪污、冒領用戶款物;故意延誤投遞郵件;擅自終止對用戶的郵政服務;違法提供用戶使用郵政服務的信息;擅自變更郵政業務收費標准或增加收費項目;誤導用戶使用高資費郵政業務或者搭售其他商品;轉讓、出借、出租帶有郵政專用標志的專用車輛、專用標識、郵政日戳和郵袋。
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若發生以上這些行為,由天津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從業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天津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陳敏表示,此條規定的出臺,對於加強對寄遞企業,特別是快遞企業在重要節假日期間擅自停止提供快遞服務提供了保障,也保護了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天津快遞企業發展迅速,全市目前共有快遞服務企業60餘家,從業人員接近7000人,寄投網點700餘個,汽車900餘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