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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流浪兒童、孤殘兒童、貧困地區兒童……對於那些處於特殊困境中的兒童,有關部門和相關機構以及社會各界正在積極行動,對他們寄予熱切的關注和愛護。
流浪兒童是社會特殊羣體,他們的救助、保護和管理一直受到廣泛關注。2003年,民政部出臺《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關於加強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見》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標準》,保護流浪未成年人的權益。此外,我國還在2005年8月開通了全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爲數萬名流浪未成年人建立了電子檔案。
全國婦聯提供的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18歲以下農村留守兒童達5800多萬。圍繞他們所面臨的問題,全國婦聯重點研究推動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陣地建設。目前,留守兒童之家、託管中心蓬勃發展,湖北、甘肅等地實施了“留守兒童之家百分之百覆蓋行動”“留守家屬綜合服務體系試點”等一批公共服務項目,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環境逐步改善,留守兒童及家庭切實受益。
孤兒是世界上最弱小、最無助、最需要幫助的羣體。目前,全國有300多所兒童福利院和800多個社會福利院兒童部,集中供養了11.4萬名孤兒。近期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兒醫療康復保障水平等措施。
實施中國兒童少年安全健康成長計劃、建立博愛兒童新村……爲了幫助貧困家庭等特殊困境兒童,從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到廠礦企業,從人大代表到政協委員,社會各界都在積極行動。
有關部門負責人同時指出,在我國,對於特殊困難兒童保障體系還不夠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由於客觀條件和自身障礙的影響,特殊困難兒童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還有較大差距,這些還需要不斷努力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