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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巨大的社會經濟變化背景下,法院和檢察院機關乾部的人事結構至今仍然按照23年前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國家勞動人事部發布實施的相關文件執行,已經明顯『老化』。2日,全國政協委員、原四川省高院副院長陳智倫表示,建議對上述文件予以廢止並依法制定兩院定編、定人、定崗方案。
陳智倫在即將提交兩會的《依法制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三定方案』》提案中稱,目前,兩院的人事結構仍在執行國務院和勞動人事部1987年11月20日發布實施的『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且沿用該通知中『高級法院院長執行副省級,中級法院院長執行副專員級,基層法院院長執行副縣級』以及各級法院處級乾部與相對應工作人員的比例。並明確檢察院乾部的配備同法院一樣。
陳智倫認為,該體制存在兩院院長及檢察長副職沒有享受到同級人民政府部門乾部的待遇、兩院處級乾部和科級乾部的職數太少等問題,導致部分人員流失。
為落實兩院乾部的憲法地位,依法推進國家的司法體制改革,陳智倫委員建議,廢止該『老化』文件,盡快制定新政策文件,依法確定兩院的『三定方案』。
陳智倫提出,應將領導乾部的職級職數從全院非領導職級乾部的職級職數中分離出來分別計算、分別處理,兩院的院長、檢察長副職均按照同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正職配備,提高各級兩院處級乾部比例,取消高、中級兩院的科級非領導乾部職務職級,並將縣級兩院中的達到相應條件的乾部評定為科級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