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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原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智倫2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議國家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或制訂《司法應急法》,以解決類似汶川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司法人員和司法檔案的『空白』問題。
陳智倫說,汶川地震時,北川縣法院被埋到70米深的地下,當事人的案件和證據滅失,此時的司法該如何運作、案子如何審理、當事人的利益如何保護?根據現有法律,沒有證據的刑事案件就得放人。此時,司法人員如何調配,是向全國招募還是其它辦法?這些問題都應固定下來,形成機制。而按照目前現有的法律程序還解決不了。
據此,陳智倫呼吁,國家有必要制定一個特別機制,以填補在自然災害、大型群體性事件中出現的司法『空白』。
陳智倫委員提出,可在《民事訴訟法》裡設立專章,規定在應急情況下的司法程序,或者單獨制定法律,即建立《司法應急法》。雖然有人認為這只關系少數人的權益、且發生幾率很小,但卻是必須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