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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提高二套房信貸成本的同時減少首套房貸的利率優惠;限購與否以擁有住房的數量和戶籍為標准……旨在打擊投機的各項舉措是否對改善型商品房需求產生了嚴重的誤傷?
觀點一王超斌委員:
限制二套房貸打擊投資、投機可以理解,但首套房的優惠取消卻加大了普通人的購房成本。
而『限購令』,則更是在大城市築起了一道籬笆牆,把許多有正常購房需求的外來人員擋在了外邊。以戶籍標准為例,有人在北京工作了三四年,但因為拿不出五年的納稅憑證就不能買房,人家給北京作出貢獻,不讓人家買房沒道理。如果有人有兩套住房,想把其中一個置換成一個更大的,目前來看,他再買第三套房就會被限制,這種情況就會影響到他正常的改善型需求。
觀點二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委員:
房地產限購的本質是局部性的資本管制的機制設計。以差別化房地產貸款利率為例,它對不需要貸款的投資者無可奈何,也管不了從其他渠道融資的投資者。『限購』是常規調控手段失效的情況下所能采取的最後一劑藥,在目前地產價格持續攀高的形勢下,『限購』就像給高燒病人的一劑退燒針,有其副作用,但無疑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