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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國內迅速增長的乳制品消費需求,我國奶源供應有限,集約化養殖場不多,散戶供奶比例較大。處於產業鏈最低端的奶源供應或收購環節出於盈利目的,可能往牛奶裡添加非法物質。』李蓉委員建議,針對我國奶源現狀,應建立健全添加違法物質舉報監測獎懲系統,以引導行業內部自律。
盡管奶源有限,我國乳業現狀卻是企業數量較多且參差不齊。為此,李蓉委員建議,我國應提昇乳業『門檻』,要求企業擁有自己的養殖場,或者對奶源供應、收購環節有很好的監控能力。與此同時,應進行有效的調控和引導,使奶源的供應量與市場需求相協調,使奶源供應與生產企業以及整個乳業真正實現互惠互利,形成良性循環。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紅宇則指出,乳制品質量出現問題,並不是標准的問題,而是對這些標准本身的監管是否合理、是否有力。
『舉例來說,奶制品生產企業對原料奶的收購標准有關於蛋白含量的標准,但我們不能光拿化驗單看是否符合標准,否則仍然會出現「過關」的奶含三聚氰胺的問題。』劉紅宇委員建議,監控標准應該考慮根據奶牛數量推算能夠提供多少奶制品,並以此判斷奶源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