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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國收入最高的10%佔總收入的比重為31.4%,而2009年美國收入最高的20%佔總收入的比重為49.4%,中國財富的集中度已經超過美國。』今年『兩會』期間,收入分配不公問題成為胡德平、謝伯陽、蔡繼明三位政協委員關注的焦點。
『我國的基尼系數早在2000年就越過了0.4的國際警戒線,現已接近或超過0.5;即使按照低於世界銀行甚至低於印度的人均純收入1500元計算,2011年全國貧困人口總數也將在9000萬以上。』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在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介紹說。
與此同時,企業和政府收入增速快於國民收入增速,居民收入增速慢於國民收入增速。1992-2008年,企業和政府可支配總收入年均增速比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年均增速分別快4.3和0.5個百分點,居民可支配總收入年均增速比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年均增速慢1.2個百分點。
此外,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所佔比重過低。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從1997的53.%下降到2007年的39.74,而發達國家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所佔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我國的最低工資標准過低。中國的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最低年收入平均水平的15%,在世界183個國家和地區的排名159位。
再有,不同就業類型和不同行業勞動者之間收入差距過大。2010年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雖有所縮小,但仍在3.3倍以上。而世界各國城鄉收入的比率超過2的極為罕見。我國城鎮就業的農民工的月平均收入僅相當於城鎮職工月平均收入的73.5%。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收入普遍低於正式工。電力、電信、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壟斷行業,其職工不足全國職工總數的8%,但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卻相當於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
有鑒於此,三位委員建議從六大方面對我國收入分配關系進行調整。一是將收入分配的相關指標列入十二五規劃和各級政府業績考核體系: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基尼系數降到0.45以內;勞動報酬佔初次分配比重的增長不低於5個百分點;要確保財政支出每年用於民生福利部分的增長高於財政收入增長3-5個百分點;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的工資差別縮小到3倍以內;確保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縮小。
同時,減少政府的行政開支,縮小政府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佔的比重。我國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中用於行政費用的支出佔18%之多,這相當於美國9%的2倍,法國6%的3倍,日本近3%的6倍。
『大力壓縮政府包括「三公」在內的行政性支出,就可以在政府財政收入不變甚至減少的情況下,將更大比重的財政收入用於民生支出。』蔡繼明委員說。
此外,委員建議國有企業應退出競爭性行業。『從1994年至2008年,國企的利潤全都沒有上繳。國民不僅沒有分享到國有資產的收益,反而由於國企壟斷使國民支付著幾乎是世界最昂貴的房價、油價、交通運輸費和通訊費。』蔡繼明說,必須打破政府對諸多原本屬於競爭性行業的行政壟斷,允許民間資本自由進入。對自然壟斷行業要加強政府管制,央企要從房地產市場退出,國有壟斷企業的工資不得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委員的第四條建議是強化和改變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盡快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1980年我國開征個稅,作為起征點的800元是當時月平均工資的12倍;現在作為起征點的2000元是月均工資的75%。這說明我國個稅負擔大都落在了中低收入階層。』三位委員建議將個稅起征點從每月2000元提高到4000?5000元。考慮到我國財富的集中度極高,而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第一代富翁已經大都面臨財產繼承問題,應該盡快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
此外,應大幅度提高勞動收入在財富分配中的比重,當務之急是把我國最低工資調整到世界平均水平,即達到人均GDP的58%,與此同時,政府要適當降低企業的稅賦,以便為企業勞動成本的增加留出一定的空間。
同時,還應加快城市化進程,要在十二五期間首先解決農民工進城不落後、遷徙不定居的『半城市化』或『偽城市化』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將已進城務工多年的2億農民工及其家屬轉變為城市居民。
『總之,只有實現公平的經濟增長,使全體社會成員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我們的改革開放纔能得到人民的擁護,共同富裕的理想纔能成為現實。』三位委員表示。(記者 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