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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部海域的『海上皇宮』,正在成為相關監管部門和官員的一個燙手山芋。深圳市海洋局和龍崗區政府2日發布消息稱,『海上皇宮』屬於非法佔用海域,收回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擅自發放的『養殖登記證』。瞬間,網絡上新一輪質疑之聲四起,地方權力監管、依法行政乃至司法正義再度遭受重創。
這是一個近乎荒誕的處理過程:既然一開始就是非法侵佔海域修建的豪華私人娛樂場,『海上皇宮』緣何能在2003年順利取得相關手續開建?2005年被認定違法建築後,又緣何能在執法部門眼皮底下越建越大?在經過媒體曝光、部門調查和法院判決拆解後,今年2月又緣何取得合法經營許可?如今輿論發飆,『海上皇宮』再一次被定性為違法建築。這幾起幾落之間,權力運作的原生態令人嘆為觀止,行政權威更是喪失殆盡。
我相信,在事件之初,有關部門是低估了輿論監督的毅力和功效。某些地方權力就是這樣,處在輿論監督的風口浪尖,自然會收起驕縱,擺出一副老實的樣子;一旦風聲過後,便又恢復常態,自顧按照自己的齒輪運行,根本不理會牆外的喧囂。而缺乏監督的權力就很容易在利益的綁架下當牆頭草。如果不是媒體對『海上皇宮』背後的真實身份和成長過程深挖不止,如果不是各種批評和質疑的聲音持續不斷,這樣一個違法建築或許就順利實現身份蛻變,一躍成為合法的『海上紅樓』。
事情顯然並未完結。行政調查和司法認定以及對合法蛻變企圖的阻卻,只是『海上皇宮』在法律層面上的倒掉。在其以非法的真面目示人之後,更大的難題在於我們怎麼對待它——它就像是一個怪胎,對其孕育誕生過程中折射出的各種問題,我們是否有勇氣去揭露、去追查、去改正。如果想在依法行政的公信力上力挽狂瀾,那麼就必須繼續追問:當初的審批程序是如何失守的?違法之後又是如何取得『養殖登記證』和『休閑垂釣證』的?其間的相關責任人有沒有受到追究?建築本身是否有權力提供保護的影子?違法建築的查處還會不會再次流產?
其實,一座耗資近億元的建築,實體上的『倒掉』難免讓人覺得可惜。我甚至以為,將『海上皇宮』拆除殆盡並不見得就是執法歸位的最佳方式,畢竟它還可以真正為民所用。拆除『海上皇宮』至少有三個層面:法律上的『倒掉』事關事實正義的實現,實體上的『倒掉』事關財產利益與法律權威的均衡,而心理上的『倒掉』則事關權力的正當性重構。只是最後一個『倒掉』,要比拆除實體建築艱難得多。(傅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