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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房產稅成爲民衆討論和媒體聚焦的熱點,全國人大財經委日前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提交的《發展改革委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指出,我國將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支持房產稅的大有人在,但同樣也有不少持審慎意見者,全國政協委員、人民日報海外版原總編輯詹國樞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就表示,推進房產稅改革應當慎之又慎。
事實上,房產稅在中國並不是什麼新名詞,早在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就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但這個條例規定,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那此次推進房產稅改革有什麼變化呢?“得把話說嚴密了,是房產稅的重新修正,以前老百姓住房不交稅,現在老百姓住房需要交稅了,”詹國樞解釋道。
對於那些呼籲和支持儘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論者的初衷,詹國樞從三個方面分析了原因,一是可以遏制房價,“這是有道理的,某件東西買的多就要收稅多,買的少就收稅少,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買的衝動,簡單來說就是調節供給和需求的關係”。二是實現公平,“房產用的是國家的土地,不能說有錢就多買,沒錢就少買,多買房的多交稅,這樣少買房或者買不到者心理會平衡”。三是增加收入,過去不徵稅,如今徵收了,而且徵收的範圍又很廣,這對國家和地方財政,無疑是一筆不小收入。
但推進房產稅改革後,到底能不能解決中國樓市存在的問題,效果是否會如大家想象的那般美好,詹國樞認爲並不盡然,“前邊說的三條要在一定條件下才會實現,如果條件不充分,反而有可能適得其反”,首先是,房產稅不一定能減低房價,房屋“剛需”不變,供求關係就不會發生根本改變,炒房者低買高賣的策略不會變,多套住房用於出租的,在房屋成本加大後自然會提高房租;其次,百姓感到最不公平的是居民收入增長水平不但低於經濟發展整體速度,更遠低於國家財政收入增長速度,相對來說房產稅徵收只是一個微觀環節的調控;最後,按照國外慣例,房產稅徵收上來,應取之於房,用之於房,所以對政府財政並無多少補益。
詹國樞簡介:
全國政協委員、人民日報社原編委委員、人民日報海外版原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