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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從未參加過義務獻血的北京市民臨床用血時將無需繳納用血互助金。昨日(4日),市財政局公布《北京市2010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用血互助金在取消、合並的收費項目之列。
根據市衛生局、財政局2009年6月聯合發布的《北京市用血互助金的收取規定》,未參加本市無償獻血的公民臨床需用血時,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亦未參加本市無償獻血的,除繳納醫療用血費外,需按照每使用1單位血液制品統一按1單位(200毫昇)全血繳納用血互助金,具體繳納金額執行有關收費標准。
協和醫院血庫工作人員介紹說,患者用血的時候,洗滌紅細胞每單位(200毫昇全血制備)收費約為260元,如果患者本人或者家人沒有獻血的記錄,則要在正常醫療用血費的基礎上,再繳納260元左右的用血互助金,收費比參加過義務獻血的患者多一倍。如果取消收繳用血互助金,所有的患者都將只繳納醫療用血費用,支出費用較之前將減半。
據了解,原先繳納的用血互助金40%作為無償獻血者免費用血還血儲備基金。42%作為市區縣獻血工作的宣傳、動員組織獻血工作、調劑血源、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和個人及無償獻血事業發展。8%作為醫院開展審批用血工作經費。10%作為全市獻血工作考核獎勵經費。(實習生吳迪)
鏈接 累計獻血超千毫昇 終身免費用血根據2009年11月起實行的《北京市獻血管理辦法》規定,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將享受如下免費用血優惠: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免費使用獻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後免費使用獻血量兩倍的血液;累計獻血超過一千毫昇的獻血者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自獻血者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可以免費使用獻血量等量的血液。獻血者捐獻機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享受用血優惠時,獻血量按照一個機采單位折合全血四百毫昇計算。
耿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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