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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實行近20年,很多人通過提取公積金和使用公積金貸款實現了購房夢。
全國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打破單位繳存公積金按1比1配套的制度,適當向低收入職工傾斜,另外也應該增加公積金提取辦法。
李鉞鋒委員:
特困職工單位多繳一倍
全國政協委員、臺盟重慶市工委主委李鉞鋒提案表示,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以工資水平為計取依據,單位按照1:1實行配套,收入水平越高的職工,單位配套金額越大,擴大了單位內部的職工收入差距。
效益越好的單位,往往采用最高繳存比例,而效益差的單位只能采用最低的繳存比例。以重慶市為例,繳存比例最高的三大行業分別是『金融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電力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這三個行業的人均月繳存金額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46%。
李鉞鋒建議,應提高低收入者在制度中的受益水平。建立單位配套金額與職工公積金提取金額反向變動的繳費模式。對於繳費金額低於社會平均水平50%的,單位配套的比例為200%。對於繳費金額在社會平均水平50%至100%之間的,單位配套比例為100%。對於繳費金額在社會平均水平200%范圍的,單位不予配套。
彭磷基委員:
公積金可用於看病培訓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祈福國際投資公司董事長彭磷基提案認為,現有公積金提取方法比較單一。彭磷基建議,對已有住房並已全部付清房款的職工,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第一、本人或直系親屬有重大疾病的;第二、本人或直系親屬接受高等教育或系統培訓的;第三、符合國家鼓勵領域投資的。
彭磷基認為,充分利用住房公積金的社會效用,有利於改善職工的住房條件、改善民生。既然個人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所有,那麼就有必要對現行的提取辦法予以改革,方便職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