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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在貽成尚北小區6號樓看到,該樓宇的單元門也設置在二層,地上一層爲車庫。在通常情況下,業主需要走到二層的花園平臺,才能從單元門進入樓內。居民張大爺告訴記者,單元門雖裝有電子門禁設備,但一層的消防安全通道可直接通向一層電梯間。而且安全通道大門始終敞開,非本樓人員也可隨意進出,居民的安全就少了保障。
據瞭解,小區內共有14棟樓存在同樣的問題。爲此,不少居民出於安全考慮,希望物業協助聯繫開發商將安防通道大門封上。“二層的單元電子門旁同樣設有消防安全門,和樓內的消防通道相連。”居民們說,提出關閉一層消防安全門他們也是有考慮的。
記者就此問題詢問了該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解釋,一層的安防通道大門在房屋前期設計時就是敞開的,而且作爲重要消防設施已經通過消防部門驗收,業主要求開發商關閉顯然不現實。
業主安全隱患如何解決?消防通道大門作爲重要的安防設施不能關,可居民的居住安全又存在隱患,這樣的矛盾如何調和?天津濱海律師事務所楊晶認爲,對開發商而言,房屋在前期設計以及後期驗收都經過相關部門檢驗通過,那麼開發商不需要爲此承擔相應責任;對物業和小區業主而言,消防通道大門敞開,對業主居住安全產生負面影響,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大門處安裝只允許小區業主進出的門禁,而安裝門禁的這筆費用,需要物業協調業主共同出資。因爲物業的職責只是對小區內現有的居民共用設施進行維護,而更換小區一層不存在任何問題的消防安全門,就屬於新增設施,需要居民共同出資。(記者嚴玉霞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