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辦公廳主任白泉民作客本網兩會訪談,爲網友解讀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白泉民說,探索建立派出檢察室,七個方面職責延伸檢察工作觸角。
主持人:報告中提到一些檢察機關在鄉鎮、社區探索建立派出檢察室,推進檢力下沉,延伸檢察工作觸角,請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白泉民: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在鄉鎮設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不同,基層檢察院只設到縣一級。爲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羣衆工作,密切與人民羣衆的聯繫,推進檢力下沉,延伸檢察工作觸角,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檢察機關延伸法律監督觸角促進檢力下沉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在鄉鎮、社區探索建立派出檢察室,提出指導意見。目前,各地檢察機關主要是在一些人口較多、信訪總量較大、治安問題突出、輻射功能強的鄉鎮、社區設置派出檢察室。派出檢察室的職責主要有以下七個方面:一是接收羣衆舉報、控告、申訴,接待羣衆來訪;二是發現、受理職務犯罪案件線索;三是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四是受理、發現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對訴訟中的違法問題依法進行法律監督;五是開展法制宣傳,化解社會矛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六是監督並配合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參與並促進社會管理創新;七是派出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