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辦公廳主任白泉民作客本網兩會訪談,爲網友解讀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白泉民說,三項工作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
主持人:相對於貪污賄賂犯罪,廣大網友可能對瀆職侵權犯罪還比較陌生,但有的瀆職侵權犯罪比貪污賄賂犯罪性質更惡劣、危害更嚴重。檢察機關去年在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白泉民:瀆職侵權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履行職責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瀆職犯罪,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瀆職侵權犯罪危害性很大,不僅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而且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黨中央、全國人大對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高度重視,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09年、2010年連續兩次聽取和審議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專項報告;去年12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等9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重要指示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切實加強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一是切實加大辦案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瀆職侵權犯罪。去年共立案偵查涉嫌瀆職侵權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7349件10227人,同比分別增加4.5%和9.3%。二是健全工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工作機制,完善犯罪信息收集和線索管理機制,拓展羣衆舉報渠道,全面提高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水平。三是重視預防工作,努力從源頭上減少瀆職侵權犯罪。在京舉辦全國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展覽,並在全國各地巡展,已有55.5萬多名國家工作人員參觀,社會反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