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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天是植樹節。記者昨日從市市容園林委獲悉,本市從今天起至4月12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義務植樹活動,要求11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適齡公民必須參加義務植樹活動。根據本市有關規定,不履行義務植樹職責或栽樹後不能盡到養護責任的,將會受罰。
據介紹,根據《天津市義務植樹條例》,適齡公民(年滿11歲至60歲的男性公民和年滿11歲至55歲的女性公民,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和單位按照各級人民政府義務植樹主管部門安排的任務,在指定場地無報酬參加的植樹、種花、種草或者其他綠化勞動。不完成下達的義務植樹任務,又拒不繳納綠化費的單位,由義務植樹主管部門處以應繳綠化費數額三倍以下罰款。義務栽植的樹木、花草所有者或者管護者,不履行管護義務造成樹木、花草損壞、損失的,由義務植樹主管部門責令補植,並可處以損失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據瞭解,凡由社會單位和市民個人在公共綠地內栽植的樹木,由各區縣園林部門負責養護;凡在社會單位內部栽植的樹木,由本單位負責養護,園林部門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社會單位和市民個人在公共綠地中採取“自費、自種、自養”形式栽種的樹木,園林部門要與其簽訂養議書,明確養管責任,保護好“三自”樹木,提高樹木成活率。據悉,本市有關部門將在下月20日前核實栽植量,5月份檢查發芽率,10月份檢查成活率。(記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