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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月1日和3月5日,天津機場公安分局刑偵支隊相繼破獲2起旅客財物被盜案件,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及時爲旅客挽回經濟損失1萬8千餘元。
3月1日,旅客楊某向刑偵支隊報案稱,他於2011年2月23日乘坐GS7580航班從大連飛來天津,到達天津機場後,發現自己託運的一件行李丟失。刑偵支隊根據監控錄像中嫌疑人的特徵和案發時行李提取大廳的人員情況進行了細緻排查。最終確認,監控錄像中出現的2名男子分別是乘坐MF8140航班抵津的旅客王某某和崔某某,其中王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1年3月3日下午,刑偵支隊依法傳喚王某某,並對其住處進行了搜查,當場起獲被盜行李箱。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刑事拘留。
3月5日11時許,刑偵支隊根據情報獲悉,當日從上海飛來天津的HU7206航班上可能發生盜竊案。爲此,刑偵支隊派員於3月5日12時50分趕到機場205號停機位,在機組人員的配合下,迅速登機進入HU7206航班客艙,依法對一名重點嫌疑人員進行盤查,並當場從其上衣內側口袋中發現一捆人民幣現金。
隨後,刑偵支隊要求該航班全體旅客認真核對隨身財物。直到此時,坐在20D位置的旅客龔某某才發現自己揹包內的1萬元人民幣現金不見了。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肖某對其在飛機上盜竊旅客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肖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
在此,機場公安機關提示旅客出行時,一要提高防範意識,在辦理乘機手續、接受安全檢查以及交運、提取行李等過程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隨身財物。二是不要在托運行李中夾帶貴重物品和現金財物。三是在乘坐飛機的過程中,要照看好自己的隨身物品,儘量不要脫離自己的視線,對他人頻繁起身開啓不同行李艙取拿行李物品的反常現象要保持警惕,必要時應當通報給機組人員。(通訊員王志遠記者於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