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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三名少男少女聯羣結隊開沙灘派對,合力虐待同行少女,強迫她吃沙、剃掉眼眉等。其中一名女被告11日被裁定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四罪成立,連同兩名早前認罪的同黨,還押候判。
法官採信22歲女事主的證供,指女被告黃翊閔(18歲)的自辯供辭不可信。除了兩項襲擊,法官另裁定黃翊閔盜竊及浪費警力罪成,其餘非法禁錮等四罪不成立;其男友黃基浩(17歲)及另一女被告蘇倩兒(24歲)早前認罪。
蘇倩兒的代表大律師強調,事主與三名被告共處逾一天,屢被毒打仍然跟隨衆被告,直言四人行爲非正常,活於“非現實世界”,幸警方發現事件才返回“現實世界”,已感後悔,要求先索閱蘇的精神報告。
法官直言蘇倩兒無精神病紀錄或跡象,無意索閱,“需要頒下現實的判刑”,他只索取黃翊閔和黃基浩的更生中心等報告,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事主與三名被告去年3月21日凌晨往青山灣泳灘開派對。事主的手袋遭被告扔進樹林,梁姓男友人拾回時受傷送院。衆被告因而遷怒事主,逼她吃沙,隨後租用酒店房間拍下事主裸照,更剃去其眼眉,並禁錮事主於小櫃內。衆被告因誣陷事主偷去手機向警方虛報,被揭發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