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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去年1月6日,我在華夏銀行長江道支行存了20萬元,是客戶經理帶着我去櫃檯辦理的,我要求存定期一年。客戶經理先是把我的錢存在一張卡里,這個卡是活期卡,然後再倒成定期一年的,可是給我卡的時候,我也看不出來是不是定期的。今年1月6日,我給客戶經理打電話和發短信轉存,她說會自動轉存。但我打銀行客服人工臺諮詢,對方卻告訴我這是一個活期賬戶。於是我又給客戶經理打電話確認,她說已經幫我覈實過了,錢已經轉存完了。因爲2011年2月份調息,我到銀行準備把到期的錢重新存一遍,這才驚訝地發現我的存款一直是活期的。爲了此事,我與該行的客戶經理和行長都聯繫過,他們說當初開活期賬戶時,我沒有要求轉成一年定期的,存款時也沒有人讓我填過定期一年的存款單。我作爲外行人不清楚需要哪些操作,但是當時和我一起去銀行的同事可證明此事,客戶經理也肯定我當時要求存一年定期,我有相關的電話錄音。因爲銀行工作的失誤,給客戶造成了損失,我覺得這樣不公平。讀者鄭女士
附記 記者將讀者的來信轉給華夏銀行天津分行,該銀行回覆本報表示:客戶鄭女士反映華夏銀行天津分行未能按定期存款爲其辦理業務,致使其蒙受利息損失的情況已得到圓滿解決。近日,相關支行領導與客戶經理一起前往客戶鄭女士家中拜訪,詳細闡述了業務辦理的流程,說明了事情原因,並向客戶表示了歉意。客戶對銀行的業務處理流程表示理解,並對其解釋表示滿意。
記者再次聯繫了反映人鄭女士,她表示,華夏銀行已按去年存款當時的一年定期利率,爲其補償了利息差額。本報記者張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