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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布魯塞爾3月12日電(記者劉曉燕尚軍繆曉娟)歐元區17國領導人12日凌晨就應對債務危機全面方案達成原則一致。分析人士認爲,雖然此次峯會在一些根本問題上取得了進展,但全面方案的諸多關鍵性細節仍沒有敲定。若要在3月底的春季峯會上拿出一套令市場放心的詳盡方案,歐盟領導人未來兩週仍面臨艱鉅任務。
原則一致經過長時間討論,歐元區領導人就全面應對方案中的歐元區經濟改革建議基本達成了一致,這較歐元區業已達成的經濟治理改革內容更進了一步。
這份名爲“歐元公約”的經濟改革建議爲歐元區國家設定了四大共同目標,即增強經濟競爭力、促進就業、鞏固財政和維護金融穩定,旨在促進歐元區國家經濟趨同,避免再度出現個別國家“掉隊”、危及整個貨幣體系的局面。
但這份改革建議與德國和法國一開始提出的“競爭力公約”相比明顯“縮水”。按照德法設想,應強制歐元區國家限制政府債務水平、提高退休年齡、控制工資增長和統一公司稅,以提高經濟競爭力,實現趨同。最後達成的妥協方案雖然設定了共同目標,但具體怎麼做卻留給各國自己決定,且僅具有政治約束力,唯一具有威懾力的就是歐元區領導人將對各國提出的舉措和取得的進展實施政治監督。
除了歐元區改革,歐元區領導人還同意擴大現有臨時救助機制的規模和用途,把“歐洲金融穩定工具”的實際融資能力從目前的2500億歐元提高到4400億歐元,而且允許臨時性救助機制和未來的永久性機制從一級市場上購買歐元區國家發行的國債。
希臘爆發債務危機後,歐盟聯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設立了7500億歐元的三年期救助機制,其中4400億歐元是由歐元區國家擔保設立的歐洲金融穩定工具。爲獲最高信用評級,這套融資工具使用了重複擔保的設計,導致其實際發債融資能力僅爲2500億歐元。
分析人士認爲,這一決定將有助於擴大救助機制的借貸能力,並降低歐元區成員國的融資成本。
此外,爲幫助希臘走出債務危機、儘早實現經濟的可持續增長,歐元區領導人還同意將希臘償還貸款的期限延長到七年半,並將其目前平均5.2%的貸款利率降低1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