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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上週,武漢中院第二次重審湖北中融達醫藥公司原董事陳義龍涉嫌殺害情婦一案。記者昨悉,這是5年來,陳義龍三次被判死刑後又一次重審。法庭當庭批准對陳義龍是否遭到刑訊逼供進行覈查。據悉,這是武漢法院首次依新規就是否存在刑訊逼供進行調查。
據指控,陳義龍和其情婦謝某育有一子。2006年2月19日,陳義龍從仙桃趕至武漢市礄口區漢宜路謝某家中。謝某爭吵着要與其辦理結婚證,陳義龍不同意,一氣之下將謝某掐死,縱火後逃離。陳義龍落網後也詳細交待了作案過程。
此案一審、二審,陳義龍均被判處死刑。200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複覈,不覈准並撤銷對陳義龍的死刑判決、裁定,發回重審。
2010年1月15日,武漢中院重審此案,再次對其判處死刑(本報曾多次報道)。
陳義龍提出上訴。隨後,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上週,武漢中院第二次重審此案。
陳義龍仍辯稱自己無罪,聲稱曾遭警方刑訊逼供。其辯護人提出,公安機關提供的陳義龍認罪審訊錄像不完整,陳義龍反覆聲稱遭逼供應予重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門於2010年7月1日施行的《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及《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申請法院對陳義龍是否遭到刑訊逼供進行覈查。
休庭10分鐘後,主審法官表示經合議採納該意見,將對此進行審查,擇日再開庭。
據瞭解,這是最高法院頒佈兩個新規以來,武漢法院首次就被告人是否曾遭刑訊逼供進行合法審查。 (楚天都市報餘皓謝文玉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