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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 每日新報記者 李柏彥 王漸 在超市買東西,往往都是一買一大堆,要不是之前爆出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價格欺詐,估計誰也不會仔細覈對購物小票和超市標籤上的標價會有不同。
兩週前,市民劉女士到位於河東區津塘公路的一家大型超市購物。“我買了一瓶1.5升裝的生抽,貨架上標的價格是9.9元。可結賬後卻發現,超市實際收取14.5元。”在確認自己沒有記錯價格之後,她找到客服工作人員詢問。客服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劉女士結賬時所花的費用與價籤不符,是因爲價簽上標示的是會員價格。
對於工作人員的這種解釋,劉女士表示無法接受。“我清楚地記得,當時價簽上以及貨架上根本沒有會員價格的字樣。”劉女士說,因爲她家就住在附近,因此經常到這裏購物,如果真有會員價格,自己不會注意不到。最後超市爲劉女士辦理退貨手續,但劉女士表示,雖說沒差幾塊錢,可是越琢磨越覺得有被人算計的感覺。
上週,張先生到鞍山西道附近一家超市買拖把,由於看到一旁的拖把頭只有不到6元錢,張先生爲了方便更換,就一同買了一個。可是,到收銀臺結賬的時候,打印出小票上的價格變成了29元。他找到了客服部門理論。起初,客服部門表示是張先生自己看錯了,但又不讓張先生回去覈實,後來的解釋又變成了“可能拖把是在做促銷”。
這一解釋,張先生同樣無法接受,因爲不論是超市裏邊,還是其宣傳單上,都沒有任何關於這種拖把的促銷信息。最終,客服人員把這個身價倍漲的拖把頭退掉。儘管如此,張先生仍是覺得這裏邊有貓膩。“這是我買的東西少,很容易發現,如果一次買很多東西的話,這價錢上的差別就會被忽略,真不知道怎樣才能讓人相信。”
工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在超市購物時,要事先看清標價牌內容,特別要看清商品的名稱、價格等信息,不要被那些沒有及時更換的標價籤或是“貼錯位置”的標價籤“忽悠”。在結賬時,要及時覈對價格,特別要覈對商品的單價、總價、數量等內容。一旦發現商家的銷售價與標示價格不符時,要保留好購物小票,及時與超市進行交涉。如果商家存在商業欺詐嫌疑的,消費者可及時撥打12315維權熱線,或直接到工商部門投訴。同時建議各大超市誠信經營,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價格欺詐會傷及自己的信譽,最終被消費者拋棄。
工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商家多收了消費者的錢是因一時疏忽,屬偶發性事件,商家一般只需賠禮道歉、按正確價格結算即可。如果經過消協認定,商家對消費者構成欺詐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可要求雙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