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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找工作吧,有興趣到我們保險公司試試嗎?明天就能參加面試。”不問學歷、不問專業、不問經驗。幾場招聘會下來,記者發現,一些保險公司的招聘套路很怪異。
真有這麼美的事?幾經暗訪,記者瞭解到這樣的招聘有陷阱。
發現:“熱情”經理移動式招人走在招聘會熙熙攘攘的應聘隊伍中,不到一小時,記者四次被保險公司的“主任”、“經理”移動式“攬才”。“我是某保險公司業務經理,看您挺穩重,想不想去我們公司試試?”記者稍一遲疑,就被自稱是劉經理的一位男士“看好”,掏出早就打印好的面試通知條,讓記者第二天就去公司面談入職事宜。然後消失在人羣裏,尋找新的目標。
第二天下午,記者如約來到中國人民大學附近的一家保險公司海淀分部,60平方米左右的房間被分隔成大廳和四五個小房間,分別標明約見室、會客室、培訓室等。牆壁上,“李某分部”、“張某小組”等不同部門、組別人員立下的決心書吸引了不少面試人員的目光:3月20日前完成五萬元目標,帶上家人和客戶赴香港旅遊。
大廳內在放映公司的宣傳資料片,“世界五百強”、“從此改變命運”……宣傳語不絕於耳。八名面試者正邊等邊看,多數是二十出頭的年輕女孩。瞭解後得知,她們都是這兩天從各招聘會現場“挖”來的。
暗訪:面試不設門檻誰都能過不大一會兒,一位自稱內勤人員的黃先生先讓每位應聘者填寫詳細個人資料,包括畢業院校、住房詳細地址、前一份工作收入等。隨後,衆人被各經理、主任帶進不同房間進入面試環節。
記者的面試官就是前一天在招聘會上見過一面的劉經理。面試考題分三部分:一爲自我介紹及對銷售保險的認識;二是面試官談保險業前景和做保險的注意事項;三是現場給出建議,並打氣激勵。
記者只是說不太瞭解保險行業,並隨便答了幾句。沒想到,不到十分鐘,劉經理就伸出雙手錶示“給你一次機會,恭喜通過”。
記者隨後瞭解到,參加面試的8人全部通過考覈。培訓被安排在一週後,屆時每人需要繳納70元培訓費。
爆料:招到新人可獲人頭費“面試根本沒有淘汰一說,知道那些人爲什麼非要四處招人嗎?因爲每拉到一個人,公司就會給他們發錢。”曾經從事保險業六年之久的張華文(化名)向記者解釋了招聘會上衆多保險公司的“熱情”:諸如增員獎、人頭費,還可以向你收取培訓費,讓你去考保險代理人資格證,然後入夥去賣保險,進而向你和你的家人兜售保險,給他們自己帶來豐厚提成。
據他介紹,招人時那些自爆是保險公司的那還算實誠的,更多的乾脆自稱某某金融投資類公司,擡出“世界500強”等忽悠人。有時,遇到應聘人員是學歷本科以上的,還會以招收“行政儲備幹部”、“職業經理人”等名義誘惑他們去公司。
張華文說,不少保險公司招人已經成爲一種常態,其一是因爲流動性太大,但最關鍵的是,每個“主任”、“經理”都要發展自己的組員,只有成員達到一定數量,他們纔可以高升,主管、經理、帶團隊、開分部……而那些新入職的最重要的工作也不是急於開展業務,他的上司會要求他儘快找到志同道合的同學或朋友,建立起自己的團隊。通過不斷地增員,建立團隊,當團隊人數達到一定數量時,推薦人即成爲所謂的“主任”,上線不用賣保險每月也有高收入。可以說是,拉人比賣保險更重要。
律師說法:業務員權益難保障鋒銳律師事務所的曹玉芳律師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對保險代理人有明確界定,由於並不加入保險公司成爲其成員,保險公司與個人代理人所簽訂的《個人代理人保險代理合同書》只構成保險代理關係,而不是勞動合同關係。社會保險等隨勞動關係形成的權益也就無從保障。(實習記者陳濤記者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