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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前任重慶市長王鴻舉在兩會期間表示,房價過快增長與地方政府賣地有關,爲遏制房價,建議規定在任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要留一半給下任,以降低地方政府賣地的積極性。
麪包的價格總與麪粉價格相關,所以,對於房價高企,地價的上漲無法撇清干係。當賣地收益不菲,甚至成爲不少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來源時,從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地方政府當然更願意把土地賣上一個高價。麪粉推高麪包價格的邏輯在樓市中上演,也就並不意外了。
既然如此,遏制房價,同樣需要限制地方政府的牟利訴求。從這個角度來看,前任重慶市長建議規定“在任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要留一半給下任”,的確不失爲一個好建議。不難設想,既然賣地收入的一半都成了給下任“做嫁衣裳”,地方政府賣地的衝動顯然會或多或少地打個折扣。如果盤踞在土地上的牟利訴求少了,地價迴歸了,房價即便不至於被釜底抽薪,至少也不會被火上澆油。
不過,賣地收入留一半給下任,固然會減少在任地方政府從土地上獲得的絕對收益,但是,絕對收益被截留,究竟會讓在任地方政府改變土地政策,還是變本加厲地推高地價,恐怕還不能過早得出樂觀結論。
事實上,賣地收入究竟是進在任地方政府的口袋,還是入下任地方政府的腰包,其實都還不是賣地收入的最終去向。
僅僅在不同任期的地方政府之間劃分賣地收益,也並不能從根本上打消地方政府對賣地收益的渴望。從這個角度來看,相比將賣地收入這塊蛋糕簡單地在不同任期的地方政府之間切分,倒不如對賣地收入的用途與開支方向予以明確約束和限定。例如,賣地收入中該有多少用於廉租房和保障房的建設,多少用於教育和醫療保障的改善,多少用於民生事業開支,其實應有清晰明白的交代。同時,要對地方政府賣地收入建立獨立賬戶並進行嚴格監管,確保其透明度。
當賣地收入不再可以被隨意開支,而是有了指定的去向時,地方政府的賣地衝動纔會真正收斂,而不是無限放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