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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14日電(記者常紅)中國社科院近日發佈的《中國城鄉統籌發展報告(藍皮書)》指出,隨着新時期農村形勢的發展,現行的農村家庭承包制已有一些不適應的地方。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呼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
藍皮書指出,問題主要是把土地等生產要素分散在一家一戶,制約了土地規模經營和土地使用效率,影響對土地加大投入的積極性,進而影響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和農民收入的上升。加之,在農民有可能進城務工的情況下,不少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家庭承包的耕地或者撂荒,生產資料閒置,或者只剩下老弱勞動力耕種,使土地使用效率大大降低。這在耕地流轉有限的廣大農村形成了極不合理的狀況。因此,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生產力的內在要求。沒有規模經營,不能有效地利用土地資源,農業生產效率就很難提高。當前土地承包辦法急需根據情況的變化調整完善,急需合理科學地配置土地資源,鼓勵各地探索土地承包權的多種有效流轉方式。
藍皮書分析了轉包、出租、土地入股、土地信用合作社和農村土地交易市場等多種土地流轉形式,指出各地應根據實際進行探索。關於土地入股,藍皮書指出,如果農民把承包地直接入股到大公司,可能會導致農民失去發言權、經營不善時難以退股、大公司將資金挪往外省等問題。因此,農民把承包地入股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較好的選擇。在重慶一些區縣調查,以前流行的“公司+農戶”模式已經發展爲“大公司+小公司+農戶”的模式。大公司是指大型的龍頭企業,小公司是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把承包的土地入股於農民專業合作社。這樣,不僅農民放心,而且便於監督土地的使用狀況。農民專業合作社(小公司)與龍頭企業(大公司)之間則以供應生產資料和農產品運銷或加工方式訂立合同,建立市場供求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