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3月16日電:天津市首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由各區房管局受理符合“三種補貼”條件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的申請。
“三種補貼”包括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按照“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類,再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類,最後其他符合條件類”次序,由經營管理單位組織申請家庭選房。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保障對象包括:市內六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撫卹補助優撫待遇,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的兩人以上(含)家庭;市內六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變賣房屋或轉讓房屋使用權在3年以上、同戶籍家庭成員名下沒有住房的兩人以上(含)家庭;市內六區非拆遷家庭中享受民政部門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級以上(含)殘疾”認定條件、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變賣房屋或轉讓房屋使用權時間超過3年的兩人以上(含)家庭;將市內六區市級以上(保持榮譽)勞動模範家庭中上年年收入低於3.7(含)萬元、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的兩人以上(含)家庭;市內六區重殘或雙殘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的兩人以上(含)家庭。
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800元(含);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含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上年人均收入低於2萬元(含);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時,享受政府給予的租房補貼。按照目前的標準,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時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元交納租金,租金的差額部分由政府補貼。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按照家庭現住房使用面積與租房補貼面積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租房補貼。
租賃家庭初次承租期不超過3年,需繼續承租的,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的3個月前,向經營單位申請續租,每次續租期限不超過1年。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期間,承租家庭可申請其他住房保障,原房屋實施拆遷且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可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符合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可申請限價商品住房;但承租家庭須在所購住房交付使用的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記者劉英潮雷風雨通訊員吳梅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