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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曼谷3月16日電(記者餘顯倫)泰刑事法庭16日下午駁回了泰特別調查廳當天提交的,要求刑庭撤銷納塔兀等7名已獲保釋“紅衫軍”領導人保釋資格的申請,刑庭的理由是這一申請應改由控方提出。
泰特別調查廳當天向刑事法庭提交申請,稱所有7名“紅衫軍”獲保釋的核心成員都參加了3月12日該羣體的集會示威活動,並在集會和接受記者採訪時,發表了鼓勵市民犯罪的演說或講話,他們的行爲違反了法庭不得“煽動動亂”的保釋條件。
泰刑事法庭當天在審議特調廳的申請後,駁回了特調廳要求撤銷納塔兀、翁醫生、寬猜等7人保釋資格的請求,法庭認爲該7名“紅衫軍”領導人的案件不再受特別調查廳管轄,特調廳應將調查取證所獲取的證據移交給控方,由控方向法院提起起訴。
泰特別調查廳專員塔匿表示,對此他並不感到失望,也不認爲這是一件丟面子的事情,他只是在履行其職責而已。這位專員稱,他將在17日尋求檢方的路徑向法庭提交申請。
“紅衫軍”被釋領導人納塔兀在獲悉這一結果後稱,他感謝刑庭拒絕特別調查廳撤銷對他們保釋資格的申請,他和其他6位獲釋同伴都將遵守法庭的保釋條件,既不會“煽動動亂”也不會未經允許離開泰國。
不過納塔兀聲稱,他們將在3月19日再次參加“紅衫軍”的集會示威活動,但不會發表任何可能構成“煽動動亂”的講話或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