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讀者張先生:在日常生活中,我偶爾會買到變質食品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我想問一下,買了變質食品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如何維權?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針對張先生的提問,記者採訪了南開區消費者協會。據南開消協祕書長王金明介紹,變質食品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除此之外,還有下列食品禁止生產經營:(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爲原料生產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四)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九)國家爲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據王祕書長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記者高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