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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女子爲牟財,與同夥接連搶劫4名路人財物,並給被害人拍攝裸照,後以在網上傳播裸照爲由,要挾被害人不許報警,並向其家屬索要贖金。日前,該女子已被河西區法院以搶劫罪及綁架罪進行並罰,獲刑18年。
2010年2月4日凌晨3時許,21歲的河北省無業女青年劉某夥同姚某、常某、趙某(均另案處理)預謀後,駕駛由常某租賃的白色吉利牌轎車,竄至本市河西區永安道羅馬會館附近,將途經此處的被害人鞠某劫持上車,劫取其手機、一條黃金項鍊、一條白金鑲鑽手鍊和兩枚戒指。後將鞠某強行帶至河北省滄州市一處住宅內,強行拍攝其裸體照片,並以此要挾其不許報警。後姚某、常某多次通過電話向鞠某家屬索要贖金,要求對方將款匯入姚某持有的中國郵政儲蓄卡。此間,劉某四人對鞠某實施看管並限制其人身自由。當月7日19時許,劉某等人在取得鞠某家屬匯來的贖金1.3萬元後將其放回。兩天後,劉某被警方抓獲。
據查,劉某還曾於2010年1月23日、1月29日晚,分別夥同姚某等人,在河北省黃驊市、任丘市,以上述手段搶劫三名路人手機,並強行拍攝被害人裸照,向三人家屬索要贖金計1.4萬元。根據以上犯罪事實,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綁架罪,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犯搶劫罪,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7萬元,剝奪政治權利5年。記者孫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