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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正在緊張籌備之中,各賽項即將進入命題和實際部署階段。爲保障大賽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與地方工作形成良性互動,特提出如下注意事項:
第一,各賽項執委會以及執委會成員單位一律不能舉辦大賽培訓班。要堅決杜絕個別企業打着教育行政部門的旗號推銷產品,不允許任何人用執委會的名義搞賽前輔導。
第二,各賽項組織召開說明會、研討會、預備會等會議,一般不應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人員參加。確實需要教育行政部門人員參加的,需事先請示司領導研究決定。
第三,各賽項組織召開說明會、研討會、預備會等會議不應收取會務費。除食宿交通費用由會議代表自理外,所需勞務費、會場使用費等,應由大賽企業贊助經費解決。
第四,各賽項在命題過程中要嚴格保密。有關各項技能比賽的規程、細則、辦法一律公開。 (完)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