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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第一部全國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經起草完成。全國人大法工委將在3月底和婦聯一起召開《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研討會。據瞭解,同居關係首次與家暴、精神暴力與身體暴力一樣被關注,是該草案的亮點。
同居期間也難免拳腳相加
案例:
24歲的芳芳是藝術專業的高材生,畢業後應聘到了一傢俬人藝術團體工作。藝術團的老闆同時還是主演。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芳芳與老闆同居了。在同居期間,芳芳懷孕了,男友逼着她做了人流手術,手術當天就讓她登臺演出,演出後因嫌她不賣力氣,效果不好,就當着所有演員的面用皮鞭抽打她,從臺上抽打到臺下。之後,男友繼續爲所欲爲,不僅對她經常打罵,而且先後造成芳芳4次流產。去年冬天再次被毒打之後,芳芳趁夜隻身逃了出來,步行10多公里回到了父母身邊。
說理:
這是市婦聯接待的一起典型的同居期間暴力事件。權益部部長苑曏者告訴記者,同居關係中的暴力行爲往往更難解決,對於婚姻內的暴力可以根據《婚姻法》等法律作爲依據,同居不是婚姻關係,處理起來就比較麻煩。此次《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第一次把同居關係列入了適用範圍,提出共在一個家庭,同居一家,無論什麼關係遭遇暴力都可適用這個範圍。 “草案”中定義家庭暴力爲:通常是指發生在私人生活或家庭內部,婚姻關係或同居關係中的一方對另一方所犯的虐待行爲,從程度上講,對受害人造成任何損害和傷害的行爲都應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
家庭冷暴力三招最常見
案例:
鄭女士結婚已經12年了,近3年來,丈夫屢次出軌。爲了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鄭女士不願意離婚,於是就將就了目前的生活狀態。丈夫經常夜不歸宿,兩人各處一室,就算是鄭女士生病了,丈夫也漠不關心。當年因爲要照顧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鄭女士辭去了工作,兩人冷戰後,丈夫乾脆就不給生活費,鄭女士只好自己出去打工,負擔家中所有開銷,還要撫養孩子。爲此,鄭女士幾次和丈夫談判,結果卻是丈夫突然“消失”,居然一個多月沒有回家。
說理:
苑曏者部長告訴記者,家庭的冷暴力最主要的方式有三招:第一就是不說話,各過各的,拒絕性生活;第二就是不承擔家庭的經濟支出,不給弱勢的一方生活費;再有就是離家出走。冷暴力一直無法可依,又沒有身體上的傷害,隱蔽性比較強。根據婦聯的相關調查,有很大一部分已婚婦女曾遭遇過不同程度的精神暴力,這種暴力是用精神折磨來摧殘對方,非常容易讓受暴力一方患上抑鬱症。這次起草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提出:精神暴力是指通過長期拒絕與配偶過性生活、長期諷刺、挖苦、言語攻擊、無端挑剔,或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有了這樣的定義和相關的規定,對於處理這類問題就有了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更大力度地給女性撐腰
記者從婦聯權益部門瞭解到,目前反對家庭暴力方面的內容,散見在《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9條規定當中,沒有對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公安、司法機關對家庭暴力行爲的認定不統一,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現行法律對家庭暴力只有制裁施暴者的功能,如《刑法》中的虐待罪、《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一些處罰措施和行政強制措施,但沒有預防和制止暴力、救助受害人的措施,尤其是對正在進行的暴力或者持續發生的暴力無法及時、有效地干預。《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將使包括婦女、兒童和老人在內的所有家庭成員獲得更好的保護。記者任悅